缅甸佛教概观
缅甸佛教概观
缅甸有人口三千八百多万,佛教信徒约占总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佛教在缅甸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影响极大,但佛教何时通过什么途径传入缅甸,至今在学术界没有令人信服的一致结论。据斯里兰卡《大史》、《岛史》、《善见律毗婆沙》等记载,公元前三世纪,阿育王举行完第三次佛教结集以后,派九个使团外出传教,第八个使团是须那和郁多罗,他们的目的地是“金地”,带的《梵网经》。民众皈依者有六万人,还剃度了男僧五百人、女僧五百人。这“金地”是指现在的什么地方?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现在的缅甸的直通。直通的历代国王都是维护佛法的贤王。
一、蒲甘王朝的佛教
统一缅甸的阿奴律陀国王(1044——1077年)执政时期,直通王国一位叫阿罗汉的高僧于公元1056年到蒲甘来弘法,弘扬上座部佛教。由于阿奴律陀喜欢他宣扬的教义,就接受了他的说教。
阿奴律陀为了使上座部佛教在蒲甘得以巩固和发展,曾遣使向直通王通好,向其要一部佛经,遭到拒绝。阿奴律陀王于公元1057年亲率大军征伐直通,凯旋而归的阿奴律陀王带回许多部佛经及其注释本,还带回能诵三藏经典的僧众一千多名。阿奴律陀国王又命令他的部下缅文复制三藏典籍。为准确起见,国王派四名大臣去斯里兰卡,带回更多的三藏典籍,把两种版本进行对照。由于阿奴律陀国王大兴佛教事业,使上座部佛教在缅甸传播开来,阿奴律陀国王一生中重点建造的瑞喜宫宝塔,至今香火旺盛。
斯里兰卡在维阇耶巴忽王统治时期,遭到南印度泰米尔人的入侵,国内又内战纷起,国家已经变得十分贫困,有组织的佛教已濒于绝迹。为了振兴佛教,维阇耶巴忽王曾于公元1071年求助于阿奴律陀。阿奴律陀王派遣许多高僧,携带佛经前往斯里兰卡讲经弘法,举行授戒仪式,使斯里兰卡佛教得以复兴。
阿奴律陀国王死后,其子江喜陀(1084——1112年)继位,仍奉阿罗汉为国师。江喜陀除完成他父亲未竟之业瑞喜宫宝塔的建筑工程以外,还修建了著名的阿难陀寺。公元1090年,江喜陀国王还把六个村庄奉献于阿难陀寺。由于此寺建筑得华丽庄严,影响极大,使蒲甘成为远近瞩目的宗教名区,南亚各国常有信徒前来礼拜。
江喜陀逝后,阿隆悉都(1112——1167年)继位,他也是虔诚的佛教信徒,建了很多佛寺。他还派他的几位大臣去修复菩提伽耶佛寺,这在缅甸历史上还是第一次。阿隆悉者巡行各地,都建有功德塔寺。如公元1144年建造的他瑸瑜寺,庄严宏大,可称为蒲甘诸寺首座。
在阿隆悉都王嗣位后三年,即公元1115的,国师阿罗汉示寂,享年81岁。阿罗汉由蒲甘郊外林间的一个隐士,成为一大王国的国师,做了四朝元老,亲自为三位国王加冕。阿罗汉逝后,阿隆悉都国王聘其子嗣般他求为国师。般他求曾于公元1167年到1172年去斯里兰卡求法,回缅后不久就死了。此后由乌多罗耆婆继承其衣钵,此人曾于1172年去斯里兰卡(古称锡兰)求法,所以有“锡兰求法第一僧”的称号。乌多罗耆婆去锡兰时有很多僧侣陪同,他去不久就回缅甸了,而其弟子车波多却在锡兰住了十年,就在锡兰受戒,公元1190年才回到缅甸,被称为“锡兰求法第二僧”。回国时带回异国高僧四名,都是在锡兰受的戒,其中之一是南印度的阿难陀,另一人是柬埔寨王子多摩陵达,还有印度的湿婆利和斯里兰卡的罗睺罗。按照斯里兰卡的佛教规矩,受戒礼必须有五僧主持,这五僧发展多人,而于1192年另成一派,称为后宗,又称为新义宗,以前阿罗汉及其传承的法统称为前宗,又称为古义宗。
新义宗认为缅人过去举行的受戒都不如法,和律文不符。从此以后,这五僧都拒绝奉行缅僧所行的种种教规,认为缅僧不是纯正的上座部佛教徒。这五僧认为自己传承的佛教来自释迦牟尼佛和摩哂陀长老,是纯正的上座部佛教。他们在蒲甘北部建立一座斯里兰卡式的塔寺,称为车波多寺,以此作为弘扬斯里兰卡大寺派戒法和仪规的基地,形成兰卡派,或称僧伽罗派。国王支持他们在伊洛瓦底江建起水上戒坛,为人授戒,这兰卡派教徒很快发展起来。古义宗教徒不承认新义宗是唯一纯正的上座部佛教,缅甸佛教是阿奴律陀国王及其国师阿罗汉创立的,也是纯正的上座部佛教,这一派教徒称为缅甸派。
兰卡派的创立者们,他们彼此之间的意见也不一致,又分为三派:湿婆利派、多摩陵达派、阿难陀派。三派的区分是车波多死后发生的。车波多逝后,国王为了支持兰卡派教徒继续弘法,赠给湿婆利、多摩陵达、阿难陀每人一头大象,前二人根据佛教的放生原则,让大象回归森林,阿难陀把大象运回印度,前二人批评他违背佛教教义,阿难陀认为为族人服务并不是违背教规。这样三人就分成了两派。多摩陵达规劝国王等多给僧人一些供养,以利于他们研讨经论和修行,他因此获得很多供养。湿婆利责备他贪心,不与之共同举行佛教仪式。从此以后,三派正式形成。
二、掸族统治下的缅甸佛教
至公元1287年,蒲甘王朝告终,从此以后至1531年为掸族统治时代。此间统一的缅甸分裂为阿瓦王朝(1287——1555年)、勃固王朝(1287——1539年)、东吁王朝(1280——1531年)。
阿瓦王朝到他陀弥婆耶王在位时期(1364——1368年),上座部佛教才发展起来。公元1324年,乌阇耶王子继承王位,蒲甘地区的阿罗汉和阿难陀两派比丘来到这里,国王为他们建造了七十七座寺院,他们因为意见不同,分成三派:林居派、村居派和国家供养的国僧派。
南方的勃固王朝,佛教事业最为兴盛,国王瓦利留(1287——1296年)邀请兰卡派阿难陀系的僧人舍利弗,依照印度的《摩奴法典》,编造一部《瓦利留法典》,这是缅甸现存最古的法律。以后的频耶宇国王(1353——1385年)曾遣使从斯里兰卡取回佛舍利加以奉祀。公元1362年又修大金塔。
达摩悉提王在位时期(1472——1492年)开始整顿复兴佛教。如前所述,蒲甘王朝的佛教分为兰卡派和缅甸派,兰卡派又分为三派。蒲甘王朝这种佛教徒的派系之争,也影响到勃固王朝。勃固王朝的佛教分为六个派系,其后五个派系都属于兰卡派,即车波多系的三派和分别以佛陀旺婆、摩诃婆弥为首的两派,另一派是柬埔寨派,因为该派的本部佛寺在靠近柬埔寨而得其名。
达摩悉提王于公元1475年选派高僧22人前往斯里兰卡求法,入大寺学习。他们以俗人的身份进寺,由斯里兰卡大长老亲自为他们授黄衣,唱三皈依文,作为沙弥入寺学习。学成回国后,达摩悉提王为他们建立道场,通令全国僧人都来重新受戒。按照斯里兰卡佛教的规定,亲教师必须是获得资格十年以上的长老担任,前往斯里兰卡求法的22名僧人一年以前才在斯里兰卡受戒,都没有资格担任这一职务。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找到须般那娑巴那摩大长老,他独居山林,以前在大寺受戒,戒腊已满25年。达摩悉提王任命他为亲教师和国师,从事传戒仪式。这一传戒令的公布,远近震动,不但全缅的僧众都起来参加,很多泰国僧人也起来参加。经过此次受戒的僧人一万多人,其余的僧人勒令还俗。
十三世纪末,东吁王朝崛起,勃固王朝灭亡。东吁王朝的创始人莽瑞体(1531——1551年)是虔诚的佛教信徒,他将王妃献给瑞德宫大塔,然后用
莽应龙信卜者之言,说他命中注定要与锡兰公主成婚,他于公元1574年遣使和僧人前往锡兰。但锡兰国王没有女儿,乃以侍卫长之女替之,此女来缅时带来佛牙一颗。莽应龙曾经率军攻打泰国,泰王被擒,在缅甸出家为僧,后请求回国礼佛。但他回国后,脱去袈裟,再次顽抗。
三、甕藉牙王朝的佛教
藉牙(1752——1760年)是虔诚的佛教信徒,每天都在王宫供斋,封阿杜拉上座为国师。此时僧团中因为上衣着法不同而分为偏袒派(亦称阿顶派)和全缠派(亦称阿云派)。偏袒派主张比丘化缘时,将僧衣披盖一肩,袒露一肩。全缠派则主张,比丘外出化缘时,僧衣须披覆两肩。赘角牙在位时期(1776——1782年),国师阿杜拉属于偏袒派,国王委派他统一教团,因为受到全缠派的激烈反对而未成功。孟云王在位时期(1782——1819年),两派的纷争再度发展,他所敬信的长老梵沙属于全缠派,在经典和传统两方面都有证据加以肯定。孟云王在位时期,把首都迁往阿摩罗普罗。
此时正是锡兰国王只帝悉利罗阇僧诃在位时期(1748——1778年),规定只有农民才可以受戒,农民以外的人愤于不能得戒纷纷到国外去受戒,开始去泰国,后听说缅甸佛教纯洁,又到缅甸去。锡兰的佛教使节曾于公元1802年和1812年两次来缅。孟云国王亲自接见,在庄严仪式中授与国师传戒。回锡兰时派阿伽娑罗等五位缅僧陪同,还带有缅甸国师致锡兰国师的函件。五位缅僧在锡兰传戒,于公元1803年的月圆日,设水上戒坛,由阿伽娑罗任戒和尚,为兰卡沙弥授具足戒,在锡兰创立了一个新宗派,即阿摩罗普罗派。
明顿王(1853——1878年)在位时期,把首都迁往曼德勒。公元1857年,有七位锡兰人到曼德勒来取经受戒,缅甸僧王那摩波拉悉得给以很大的支持,安排为他们授戒以后,又留住一年,在罗曼那地区教他们戒法和论藏。当他们回国时,明顿王还赠给他们佛经、佛像、法器等,他们于公元1863年回国,次年在高尔市创立了罗曼那派。
明顿王还于公元1871年在曼德勒召集2400名缅僧,锡兰也有多名僧侣前来参加。与会诸僧商讨律藏,背诵佛经费五月光阴,最后刻在729块石板上,竖立于曼德勒山麓拘他陀塔寺中,外有45座佛塔围绕,现在还存于曼德勒古都。这一次结集被称为第五次佛教结集,明顿王是这次结集的护法王。
四、殖民地时期的缅甸佛教
公元1885年,缅甸沦为英国殖民地,公元1942年日本帝国主义又代替英帝国主义在缅甸的统治地位。日本投降后,英军重占缅甸。直至1948年,缅甸才脱离英国统治,宣告独立。所以公元1885年至1948年是缅甸的殖民地时期。此间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缅甸人民大众纷纷起来抗击英、日帝国主义的占领,佛教界的爱国人士也加入这场斗争。
英帝国主义在缅甸的民族压迫政策,改变了缅甸僧侣界的地位,他们剥夺僧团在佛教界的司法裁判权,建立欧洲式的世俗学校,打破僧团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权。这些措施激起佛教界的反抗斗争。公元1887年,在曼德勒成立佛教协会,创办了一所学校。公元1902年,又成立阿育王协会,1906年成立佛教青年会,总部设在仰光,提出复兴佛教的主张,实行初等义务教育,规定欧洲人进佛寺要脱鞋。佛教青年会开办了很多图书馆,出版英文周刊《缅甸人》和缅文、英文、巴利文月刊《缅甸佛教徒》。1910年至1911年,佛教青年会拥有15个地方分会和组织,1917年举行的代表大会是这个组织的转折点,以吴巴佩等为首的“少壮派”压倒了以吴梅翁等为首的“元老派”。1918年吴欧德马(1879——1939年)从印度回到缅甸,支持“少壮派”,建立附属于佛教青年会的僧侣政治组织佛教团体总会。1920年在卑谬城举行佛教青年会全缅年会,决定把佛教青年会改名为缅甸人民团体总会,总部设在仰光,各县都有分部。以总部为中心,把地方上各种团体和协会联合起来,组成“民族协会”,以“协会”的名义组织活动。吴欧德马发表常说强调,今世得不到自由的佛教徒,来世也得不到涅槃。他的讲话极大鼓舞了佛教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吴欧德虽然是佛教徒,但他十分强调伊斯兰教、印度教和佛教的团结。他多次被捕入狱,1935年去世,缅甸独立后,为了缅怀吴欧德马这位民族英雄,为他竖立了塑像,并规定了一年一度的吴欧德马节。
另一位高僧宇维萨耶法师,因公开驳斥殖民主义而被捕入狱,并被剥夺穿袈裟的权利,他绝食抗议,经历了156年死于狱中。他的死激起缅甸人民的悲愤,迫使英国统治者让步,允许在大金塔旁为他建立铜像,并将那一条街命名为宇维萨耶街。
人民团体总会和佛教团体总会都经过多次分裂,到公元1929年出现了三个人民团体总会和三个佛教团体总会,三个不同的佛教团体总会各自支持相应的三个缅甸人民团体总会。在公元1928年到1929年,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僧侣组织,即“百僧会”,与印度国大党保持密切联系。公元1930年又出现咖咙会,领导人是萨雅山。这个组织领导缅甸人民反对英国殖民当局的武装起义,佛教寺庙往往是领导人民起义的中心。公元1930年12月22日起义爆发,萨雅山自称为缅王,在阿龙山建立王都。1931年殖民当局从佛教内部进行策反,收买了以阿利托亚为首的一批长者,组成“和平使团”,劝说起义者放下武器,使9000名起义者投降,到公元1933年,起义队伍被镇压下去,萨雅山于当年八月被处死。
日本统治缅甸时期,高僧吴比温养达法师秘密组织了抗日的“人民僧侣总会”,一直到胜利才公开。
五、现代缅甸佛教
从公元1948年1月4日缅甸脱离英联邦宣告独立起,缅甸进入现代史时期。由于英、日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殖民地时期的缅甸佛教受到很大的削弱,现代社会中的缅甸政府,特别是以吴努为首的缅甸政府,对于复兴佛教做了大量工作。
吴努是虔诚的佛教信徒,他的理想是在缅甸建立一个佛教的“社会主义国家”。他虽然是一个结婚的人,但他发誓从此之后一直到死都要过禁欲主义生活。1958年10月吴努披上和尚的黄色袈裟到寺庙里度过一周。他一生中曾七次出家当和尚,公元1960年大选的时候,他为了取得占缅甸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佛教徒的支持,争取大选的胜利,当了七周的和尚,这是他出家当和尚时间最长的一次。
吴努政府为了复兴佛教,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为了按照戒律解决比丘间的纷争,缅甸联邦政府于公元1948年颁布了宗教法庭法令,并在全国设立宗教法庭。法令规定:比丘间的纷争,不由普通法庭解决,而由宗教法庭解决。法庭分三级:县市级宗教法庭、区级宗教法庭、联邦级宗教法庭。县市级宗教法庭由县市内比丘选举合乎法令规定的十个通达戒律的比丘组成。区级法庭由区内比丘选出通达戒律的比丘和讲师比丘各四人组成,每个县法庭派遣二位代表协助区法庭的比丘。联邦法庭分设在上缅甸的曼德勒和下缅甸的仰光二市,从全国比丘中选出通达戒律的比丘和讲师比丘各九人组成。宗教法庭只处理民事性质的案件。如果比丘犯了刑事案,先开除僧籍,然后由普通法庭处理。
由于吴千吞的建议,吴努政府于公元1950年建立了“佛陀教育委员会”,这个组织包括各派佛教徒的代表,它的职责有下列三点:对各个佛教组织起指导作用,为佛教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保卫佛教,免受其它意识形态的攻击。不久以后又成立了更大的佛教组织“联邦佛陀教义执行委员会”,包括宗教事务部长和由联邦主席指定九名法师及27名俗人组成,其成员包括执行委员会的所有委员和各邦各县的“佛陀教义事务部”的地方代表。其职权如下:它单独和其它佛教组织合作,在国内外弘扬佛陀教义。为了弘扬佛教,向缅甸内外派遣法使,建立传教机构。为了弘扬佛教教义,进行口试和笔试。为了弘扬佛陀教义而努力工作。该组织的其它五项目的是:弘扬佛教文化、宣扬佛教徒的团结、宣扬佛的正法、宣扬全人类的幸福与和平。缅甸还成立了“佛教宣讲会”,向边界地区进行弘法活动。为了传播佛教,全国建立了122年传教学校。公元1953年10月在和平塔建立了法使学院。
公元1950年,缅甸联邦国会通过了“巴利大学和法师方案”。根据法案规定,设立一个同各巴利学院代表所组成的委员会管理一切有关巴利大学考试的事务。凡经过高等考试及格的人要参加巴利大学考试,巴利大学考试及格者得“法师”学位。能背诵三藏并能透彻解脱经义的,由政府授与三藏法师学位,这是缅甸佛教的最高学位。
公元1952年,缅甸联邦政府通过了“巴利教育委员会方案”。由15位比丘和19位居士组成巴利教育委员会,主持巴利考试。巴利考试分初、中、高三级,高考巴利考试及格者可以参加巴利大学考试。
缅甸政府还赠与行解兼优的大长老以“大智者”的称号,至公元1960年底,全国有此称号的有70余人,还有斯里兰卡的佛授、柬埔寨的僧王摩诃须曼达谛拔提、泰国的维摩罗达摩大长老。缅甸政府赠与戒龄学德俱尊的大长老的最高称号是“无上法幢大国师”。全国受此称号的有三人,即摩梭因大长老、善根大长老和拔各固大长老。
从公元1954年5月到1956年5月,在吴努的主持下,在缅甸举行了第六次佛教结集,吴努对此非常重视。参加这次结集的有缅甸、斯里兰卡、老挝、柬埔寨、越南、印度、泰国、巴基斯坦、尼泊尔、不丹等十个国家,举行这次结集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净化经典,二是为了加强缅甸和世界各国的联系,以便于向国外传播上座部佛教。
此次结集在和平塔区的石窟里举行,这个石窟能够容纳参加结集的2500比丘和四、五千信众。在这里存放着来自斯里兰卡、泰国、柬埔寨和英国伦敦巴利圣典协会编纂的巴利文佛经。举行结集之前,吴努曾召集缅甸佛教三大派的17位法师开会,让他们相互谅解。会议期间,把缅甸的1129个大长老分散到116个会场工作,核对和重新编辑巴利圣典。把185个斯里兰卡比丘分成37个组,编同样的典籍,最后由缅甸、斯里兰卡和泰国的大长老核对定稿。在佛陀涅槃2500周年纪念日的公元1956年5月24日结束,前后共进行了两年时间。两年间共举行五次集会,第一次完成了律藏的五本书,第二次由缅甸国师任主席,第三次由柬埔寨和老挝两国长老主持,第四次由泰国国师主持,第五次由斯里兰卡暹罗宗首领摩尔伐德主持。政府为了纪念这次结集,决定判刑大赦,发行特种纪念邮票,出售纪念车票和机票,并发布屠宰业者休业四天的命令。当时有2668名青年集体出了家。
关于佛教史的结集问题,大乘佛教的观点不同于上座部佛教,大乘佛教只承认四次,上座部佛教则认为有九次结集。
在吴努执政期间,复兴佛教的另一重大措施是宣布佛教为国教。第六次佛教结集以后,青年僧侣联合会等三个佛教组织开会,一致通过决议把佛教定为国教。吴努表示,他个人和他的政府都很希望把佛教定为国教。但他又害怕在国际上受到非佛教国家的反对,在国内受到非佛教徒的反对,所以他决定这一建议暂不实施。公元1958年吴努被迫辞职,奈温上台,吴努想把佛教定为国教之事也被搁置起来。奈温上台前,“佛教民主党”产生,这个党二十三条纲领的第一条就是佛教定为国教。在奈温执执政期间的1959年,“缅甸联邦首席僧侣联合会”通过决议,热切希望把佛教定为国教。“促使佛教为国教委员会”为了把佛教定为国教,多次举行会议。以吴努为道的联邦党于公元1960年2月7日取得竞选胜利,当年4月4日在吴努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内阁会议,为了实现把佛教定为国教的目标,吴努指示成立“国教咨询委员会”,公元1960年8月1日正式宣布佛教为国教。
公元1962年3月,国防军参谋长奈温发动军事政变,推翻了吴努政府。奈温政府推行宗教与政治分离的政策,停止执行佛教为国教的规定。公元1965年1月18日,奈温发布命令,撤消吴努政府原来制定的关于加强和净化僧团的几个方案,即公元1949年所制定的宗教法庭法令,1950年通过的“巴利大学和法师方案”,1952年分布的“巴利教育委员会方案”。
缅甸全国有寺院二万余所,修禅处150余所。缅甸佛教以塔寺闻名,塔多于庙。仰光的大金塔、蒲甘的阿难陀塔是世界闻名的伟大佛教建筑,塔藏佛的舍利,庙供养佛像,寺是僧侣的住所。根据缅甸的习俗,男子在结婚之前必须出家一次,才能取得“成人”资格。出家时间长短不拘,一星期还俗也可以,只作沙弥,不受比丘戒也行。僧团是在戒龄最高的比丘名叫“得屋”(寺主)的主持下,下设三人,分管寺务,即伙食僧,学习僧和监事僧。“得屋”在佛寺中具有很高的权利,僧人进出等都得由“得屋”决定。
现在缅甸佛教分为三大派:善法派、瑞景派、门派。三派在教义和修行方面完全相同,仅在一些不重要的戒规上有宽严的不同,善法派较宽,瑞景派较严,门派最严。善法派历史最久,人数最多,大约有65000人,允许使用雨伞和拖鞋,在背诵经典的时候允许扇扇子。瑞景派是十九世纪出现的一个派别。瑞景是一个地方的名字,这派僧众人数不多,约有一万人。门派是使用巴利语的身门、语门、意门,即身行、语行和意行。这派人数最少,约有五千人。林居派属于善法派的一个小派别。《缅甸僧侣组织法》明确规定三派僧侣有权遵守本派戒律。政府不希望再出现新的派别,鼓励各派联合。
缅甸佛教三派的对立现象很明显,瑞景派的比丘不愿和善法派比丘一起吃饭,门派比丘认为其它派别的僧侣全部堕落,不与其它派别的比丘共同居住,闭居在自派本山,孤立地过着严格的戒律生活。因为各派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对立现象,所以各派之间难以合作。